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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4
违法 违章 种类 |
项目序号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违法情形 |
处罚细化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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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 反 税 务 登 记 管 理 规 定 的 行 为
一、违 反 税 务 登 记 管 理 规 定 的 行 为
一、违 反 税 务 登 记 管 理 规 定 的 行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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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主动改正的或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在期限内改正的。 |
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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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但未在期限内改正的。 |
对单位处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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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一照一码” 和“两证整合”的纳税人不适用本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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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 |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在期限内改正的。 |
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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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超过责令期限仍未改正的。 |
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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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超过责令期限仍未改正的。 |
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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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一照一码” 和“两证整合”的纳税人不适用本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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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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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 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 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主动改正的或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在期限内改正的。 |
逾期3个月以内的。 |
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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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3个月以上的。 |
对单位处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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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但未在期限内改正的。 |
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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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 |
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的,或者转借、涂改、损毁税务登记证件的。 |
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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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 |
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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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一照一码” 和“两证整合”的纳税人不适用本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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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造成税款流失的。 |
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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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税款流失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
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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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税款流失5万元以上(不含本数)的。 |
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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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一照一码” 和“两证整合”的纳税人不适用本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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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
扣缴义务人逾期主动改正的或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在期限内改正的。 |
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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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但未在限改 期限内办理的。 |
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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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未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或者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 |
由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两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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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违法且在限改期限内改正的。 |
处以20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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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或两次以上违法且在限改期限内改正的。 |
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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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限改期限内改正的。 |
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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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的。 |
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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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境内机构或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未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事项的 |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在税务机关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之前,主动改正的。 |
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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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在期限内改正的。 |
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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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 |
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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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反 账簿 管理 规定 的行 为
二、违 反 账 簿 管 理 规 定 的 行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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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在期限内改正的。 |
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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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 |
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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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损坏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 |
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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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等情节严重的。 |
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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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在期限内改正的。 |
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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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 |
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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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虚假备查资料的。 |
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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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在期限内改正的。 |
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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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 |
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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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
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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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在期限内改正的。 |
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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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 |
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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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损坏、擅自销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 |
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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